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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通报4起违规问题 一经理公款接待受

172015-02-04 15:28 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0

  近期,泰和县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这4起问题是:

  泰和县商业局下属国有商业资产营运中心经理肖忠祥用公款接待并参与唱歌问题。肖忠祥在2013年接待外商中共5次在娱乐性场所消费13723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忠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泰和县万合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张思林在任苑前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纪问题。苑前中心小学2012年、2013年公务接待开支费用较大,张思林任在2012、2013年分2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花费18340元由苑前中心小学公款报销;违规发放补助10000元;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思林行政记过处分,对苑前中心小学违规发放补助10000元和公款违规报销旅游费18340元全额收缴上交县财政。

  泰和县实验小学校长周铭在任螺溪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纪问题。周铭在担任螺溪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公务接待开支较大;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公务用餐超标准接待。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铭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泰和县禾市中心小学校长曾清违纪问题。曾清任禾市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公务接待开支较大;违反规定工作日中餐饮酒;公务用餐时上香烟;公务用餐超标准接待。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曾清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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